关于举办在岗经管国家秘密人员再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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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8 00:00:00 |
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各有关军工、资质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管国家秘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对已取得《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的经管人员实行在岗继续教育”、“经管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的应进行复核”的规定和今年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在广州举办在岗经管国家秘密人员再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2月7日(星期三)。
二、培训地点:珠岛宾馆湖滨楼(原湖滨宾馆,广州市沿江东路451号) 五楼大会议厅。
三、培训对象:2008年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现在岗经管人员(含2008年以前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因故超过三年未复核的在岗经管人员)。
四、课程安排:
8:30—10 :00 定密工作和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10:10—11:40 保密技术防范与管理
11:40—12:00 互动交流答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请参加培训的单位12月5日上午11:30前登陆省国家保密局网站(),连接到广东省保密局电子会务一体化管理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210.76.69.45 进行报名。不接受书面报名。不宜对外公开身份的参加培训人员请在我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并用光盘、U盘存储,于12月5日上午11:30前送至省保密局秘书(宣传)处。
培训人数限350人,报名人数达350人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只能修改或删除报名信息。如果有已报名的单位取消报名,系统将重新启动报名功能。
(二)报到:12月7日上午8:00—8:30,学员凭《保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在湖滨楼一楼大厅报到。
(三)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并免费提供自助午餐(12:00—13:00,湖滨楼二楼)。
(四)交通:公共汽车35、36、80、89、125、128、131B、184、188、192、194、208、229、247、248、287、543、546、864路线有站到达。
联系人:欧锦峰 87196588
广东省国家保密局
2011年11月28日
主题词:保密教育 培训 通知
广东省国家保密局秘书处 2011年11月28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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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保密局 技术支持:广东省保密协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63号珠岛宾馆10号楼西楼 邮政编码:5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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