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将保密工作纳入机关效能监察绩效考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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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6 10:24:30 |
最近,韶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2年韶关市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方案规定,绩效考评结果将直接作为评价考评对象及其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物质奖励挂钩。 该方案将“保密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察访核验”部分的“专项检查”内容,扣分分值为2分,并由市保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办法为:根据市委保密委制定的《韶关市保密工作年度完成项目评定表》,对各单位平时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或次年1月选派保密干部参加全市绩效考评检查组,深入各考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日常考核和现场核查情况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按实际得分折算后作出扣分决定。考评对象为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及部分中省驻韶单位。 此举可确保省委和市委保密委员会制定的保密工作年度完成项目评定办法真正落到实处,并实现评定结果的科学转化和有效运用,进一步强化保密管理工作,推动保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目前,各县(市、区)也纷纷参照市里的做法,将保密工作纳入本地区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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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保密局 技术支持:广东省保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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