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保密局认真学习《保密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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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8 17:28:47 |
春节期间,翘首以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颁布,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令全体保密人欢欣鼓舞,高兴万分,是国家给予全国保密人新年最大的“红包”。 2月7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汕头市保密局全体人员就怀着激动的心情,集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逐条进行认真研读《条例》,并开展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条例》共6章45条,比1990年发布的《实施办法》更详细、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条例》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国家秘密的确定、涉密载体的管理、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保密检查的具体内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处理等保密管理的各环节各方面都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我们保密人目标更明、任务更清、底气更足、腰板更硬、信心更强。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员,应比其他人员对《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透彻理解,才能更好地贯彻实施,才能指导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乃至广大市民严格执行落实。 近期,汕头市保密局将继续组织多场局务会议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讨论。 |
主办单位:广东省保密局 技术支持:广东省保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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